取保候审有几种方法结案?结案后是否还需要交处罚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8:02:30
我的一个朋友现在是取保候审,她已经交了取保候审金5000元,但是没有给开发票.但是她现在想要结案,是否还要交纳处罚金?

关键要看结案的方式了:
如果侦查机关因撤案而结案则不用再交处罚金,并且正常情况可以退回保证金;
如果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而结案,跟上面一样;
如果是法院判决结案且你朋友是侵财性犯罪,交处罚金的可能性较大,但保证金可以退回。
愿你朋友好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没什么事的会给你结案通知书,交了保证金的退钱给你。按公安说的办手续去吧,记得叫公安销案。

那就要看结案的时候是怎么结的了,按程序来讲的话应该是有个5000块的收据的,基本上是不用再交钱了,除非有特殊情况~
祝你的朋友能顺利结案~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