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凶手被如何处置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19:39
这个问题困绕着我很多年了,一直不知道答案如何
假如一个死囚在即将被执行死刑时被别人用枪打死了,那么当警察抓到这个杀死死囚的凶手时,应该如何处置他呢?那个死囚之死该怎么立案呢?
再刁难一下各位,假如死囚刚刚被执行过死刑,处于将死未死之际,这时候被别人用枪打死(就算不用枪打他,死囚也会因行刑而死的),抓到凶手后又该如何判决呢?

应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
虽然死囚即将被执行死刑,生命权即将被剥夺,但对生命权的剥夺是承担刑事责任的结果,必须是公权力来执行。对于个人、集体来说任何人生命权都是圣神不可侵犯的,如果侵犯,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楼主可能觉得公权力执行生命权的剥夺和生命权圣神不可侵犯有点矛盾,没办法啊,法律界就死刑的存废争论了几十年都没达成共识,只能这样理解咯。

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决。死刑是国家刑罚,由法院(或法院请武警来)代表国家执行。其他人无论谁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比如在监狱里,别的犯人斗殴杀了已经判死刑并复核了的犯人,也是要以故意杀人追究的

我想还是按照 刑法主客观要件来判断 吧.
是故意杀人那就 定故意杀人..或者其他罪名.
....... 跟一般案件一样吧..
个人观点

格言有一篇文章 《时间外的劳动》
讲的就是这个

故意杀人那就 定故意杀人..或者其他罪名

杀了囚犯的判为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死者判为意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