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小商铺出租,出租时对方要求联营,请问利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18:06
请有法律咨询资质的回答,骗分数的请换个地方
对方因为逃避某些责任义务
所以提出联营合同
其实质是出租性质
虽为联营但即使对方赢利本人也分不到任何红利或利润
如果与其在签署一份声明债务协议是否合法
受到法律保护
本人是否不需承担其经营债务

出租:利:租金固定,风险小,他欠租你可以告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弊:租金确定以后,不能改变,不能提高。
联营:利:可以根据经营利润按约定的比例分成,他经营得好你就可以多分红利。弊:他的经营状况不容易控制和掌握,你最好参与他的经营或了解他的帐目,但容易引起矛盾也很麻烦。如果他盈利很少或没有盈利,或者他假装盈利很少或没有盈利,你就得少分或分不到红利。如果他在经营中欠债,你需要负连带清偿责任。
补充说明:如果在联营合同中约定,无论盈亏,你都按固定数额分成,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

你和他的关系,是联营还是租赁,在法律上主要是根据你们所签的合同。

如果你们签了联营合同,即使你分不到利润,法律仍然认为你们是联营关系,一旦他经营的所谓联营企业对外负债,你在法律上就要负连带责任。

联营关系确立以后,你们之间签订的债务免责协议就是违法而无效的。法律规定,联营双方应当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对外应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我建议,既然你分不到利润,就应该和他签一份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里,你们可以约定免除他想要逃避的那些责任和义务,或者另签一份租赁免责协议,这样的约定或协议只要不违法,就是有效的。在租赁关系中,双方自愿的免责约定通常是不违法的,退一步讲,就算免责约定违法而无效,也只是对他不利,对你则没有什么损害。

要点分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