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来看看 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21:35
问题有点长,请耐心看完.张某是某工厂的雇佣工人,但是双方没有签署任何字面上的协议.一次工厂要求张某和其他几个工人一起出差安装,在安装途中发生电击事故,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害,过了一天大家觉得没事了,又都继续上班了,电击事件过了1周后,张某在工厂”加班”时间段内突然昏倒,同事见壮立刻将其送到医院治疗,经检查发现是脑出血.于是进行了开颅手术.工厂管理人员得知此事给了张某1000元并在张某养病期间给开了5个月的工资.共4500元.现在我想问的是工厂对张某在上班期间的突然昏倒事件以及医疗费用有责任赔偿么??如果有应该赔偿医药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多少?如果没有责任,请说明为什么??谢谢
假设医院已经开出了证明,事隔两年了,现在还可以追究么?也就是说这个有时效性么?谢谢大家了 受益匪浅!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按照其规定。(如上所述)

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脑出血和电击事件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有需有医院证明或者鉴定结论。
2、如果有因果关系,证明是工伤。就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包括医疗费、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伤残赔偿金等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费用是多少,要看工伤认定结果。

1、关于定性:必需有医院证明或者鉴定结论,证明晕倒与电击事件存在因果关系(那怕只有一点因果关系)。
2、如果有因果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伤残赔偿金等。(见《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