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赔偿问题(在线等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15:29
因为喝醉酒回家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造成他面部轻微擦伤.因喝的太多了.不记得谁先动的手了.另外在场的人员都是他认识的人.我只有一个人在.
警察对我治安拘留了5天.现在又要我赔偿对方医疗费用.这个合理吗?另外我车子也在打架的时候不见了.如果是他具为己有这样会不会侵权到我的利益.或者车子丢了.他是否付责任.
另外医疗费用的证明都需要什么单据.(除了收费单据有效.还有什么能证明实用费用)警察局有没有鉴定我对他造成伤害的程度的权利.或者警察局有没有备份我对他伤害的验伤鉴定的内容?
急!!!!!!!!!!!!

朋友,对于你的问题。我来逐一做答。
第一:(警察对我治安拘留了5天.现在又要我赔偿对方医疗费用.这个合理吗?)这是合理的,警方是有权向你追偿受害人的赔偿费用的。但是这不是硬性的,就是说,你有拒绝在公安机关介入的情况下向对方做出赔偿。因为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接下来的赔偿则属于民事部分,公安机关是无权强制让你向对方赔偿的。当然对方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而因为公安机关对你的处理。所以你绝对是败诉。到时赔偿费用还得出。
第二:(另外我车子也在打架的时候不见了.如果是他具为己有这样会不会侵权到我的利益.或者车子丢了.他是否付责任.)这就要看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在与你打斗中乘机将你的物品据为已有。如果有证据,对方则应负相应的责任。你可以以你掌握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医疗费用的证明都需要什么单据)如果仅仅是要你支付对方的医药费用。这个简单。就是医院的收费单据。但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收费单据。别的一概不认。因为小诊所的话,对方有多开的嫌疑。你也可以据此力争。
第四:(警察局有没有鉴定我对他造成伤害的程度的权利.或者警察局有没有备份我对他伤害的验伤鉴定的内容? )依你的描述及公安机关对你的处理结果看。你对对方造成的伤害仅仅是构成轻微伤。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向你告知《鉴定结论通知书》则可断定本案中的伤情是没有经过法医鉴定的。但是公安机关无过错,因为对于轻微伤害案件全国公安机关通用的行业潜规则是不一定要做法医鉴定。所以公安机关也没有所谓备份你对他伤害的验伤鉴定内容。但是对方在医院的就诊病历会一直随案卷存档。做为你殴打他人的伤情证据。

我常年和警察打交道。这几点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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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你呢‘ 治安拘什么留啊‘ 给钱就走人‘

这种事 不好说‘ 谁叫都是他们的人呢 ‘ 公安系统上找个朋友 一句话 就行了‘ 很简单啦‘

首先,在处理治安案件的时候,是不看谁先动手的,所以你记得不记得都没什么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要看双方受伤的情况定
2对对方赔偿医疗费用是合理的,同时如果你受伤了,也可以让他赔偿你的医疗费用
3自行车丢失你可以向办案民警提出,但当时你没有证人,无法证明车子是不是对方拿走,所以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