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公积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15:04
我一个朋友有一套房子是她妈妈的,她妈妈已经去世了,去世2年后才做的更名,她有2个姐姐1个哥哥1个弟弟,正好她妈妈去世那段时间,她的房子将要拆迁,最后要的钱,她妈妈的房子当初值5万元。结果就住进她妈妈的房子了,可能是给了另外4家一家1万,具体给没给不清楚,如果私自给了,直接办的公证那还算是买卖吗?现在她想提取公积金,是否可以呢?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提取?不要让我看资料,直接说给我听谢谢
此人没退休,没买房子。
她的公积金是塘沽的,不是开发区的。

公证既是提供法律上的证明,同时也是特定产权关系变更的法定程序。只要她妈妈的房屋产权确实已经过户到他的名下,该房产的产权关系已经明确,与其他兄妹再无任何瓜葛。
按理说妈妈去世以后办理继承过户,必须通过公证,所有继承人都要亲自到场亲笔签名,她作为唯一继承人才能得到确认,然后才能过户。如果办理了上述手续,她并非通过购买取得产权,提取公积金恐怕有困难。
如果双方事先有一纸合同,事情可能会好办一些。当然现在也可以凭房产证和完税凭证以及身份证去试提公积金,或许能成。

难度太大了,他现在的这种情况基本是不可能了.因为公积金的发放条件是买房或是装修.只有这两条才可以领取的.他们现在这样的不能算是前两者.只能说是继承.这样与公积金是不相关的.所以建议你的朋友在这上面不用费脑筋了.有那心思多想想怎样多挣点钱就有了.另外公积金即使你不拿到你老了的时候也会按老保发放在你的老保金里的这笔钱是不会被浪费的.

公证在法律上有两种含义:1;就是买卖之间的,比方说当事人到不了场,买卖时他把房产公证给亲戚或朋友,先公证,在过户!
2;就是财产转移,就她们家的财产问题,很好解决,房产已经公证给她,产权性质已经明确了,所以其他人没有权利干涉了!
还有你的公积金可能有点难办了!!!

1.既然房子已经作了公证,产权是肯定没问题了,但是如果处置这套房子的话,最好还是去房管局过户到她的名字底下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如果提取公积金的话,她现在的情况适合这条,她现在是塘沽的公积金还是开发区的啊,去建行问问确定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