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宗教的牺牲为什么伴随着残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2:53:11
牺牲如:1.果品;2.牛羊;3.处女;4.外来人;5.禁锢性等。
牺牲是向神的贡品,为了获得幸福、运气或丰收。
采摘果品、杀死动物、杀死人、自我惩罚(或约束)等行为有些表现出人类的残忍、自残,有些则表现的比较像文明。
难道是说神喜欢看到人类做这些事、接受这些行为、欣然享用所谓的贡品?那神岂不有点恶,或者神本来就是要收拾人类的恶魔级存在,当人类做这些恶事代表是他的从众或是仆从(类似为虎作伥那种),然后神就把他们看作同类了。或者神享用人类提供的贡品就代替吃人了。或者神也认为付出就有回报那种公平主义?
有谁对这有研究的,我不是学文的,我不太明白。

那时候并不认为人是平等的,牺牲的人都是奴隶,很少有贵族或者奴隶主之列高阶层的人。就像今天我们屠杀动物祭祀,其实过几千年以后我们的行为也可能被认为残忍,社会可能发展到动物跟人有同样的生命尊严也未可知。
那时候的牺牲虽然在今天看来残忍,但是当时并没有这层考虑,只是把人作为动物或物品的一种,当时高层次的的人性观点尚未形成~

# 他们对天主的认识错到如此地步,还以为不足;甚至愚昧使他们生活在强烈的战斗中,还将这样的大祸,称为和平。
# 因他们祭杀孩童,或举行秘密祭礼,或仪式怪诞的狂欢宴会。
# 谁也不顾及生活与婚姻的纯洁,遂彼此陷害残杀,以奸淫加害于人。
# 于是,混乱到处丛生:流血、杀人、盗窃、欺骗、缺德、失信、暴乱、违约、
# 陷害忠良、忘恩负义、玷辱灵魂、同性淫乱、婚姻混杂、通奸淫乱。
# 崇拜虚无的偶像,实是万恶的起源、由来和结局。
# 这些人行乐发狂,预言虚妄,生活邪辟,妄发虚誓,
# 因为他们信赖无生命的偶像,自以为妄发虚誓,不会受罚。
# 但是,正为了这两件事,他们必受公义的处罚:因对天主没有正确的认识,因而崇拜偶像;又因诡计多端,妄发虚誓,因而轻视圣洁。
# 因为,那常追击不义者违法行为的,并不是「赖以发誓者」的力量,而是天主对犯罪者的惩罚。

1、人类最早的崇拜,源自图腾崇拜,或者实物崇拜,比如崇拜火等等。最开始的“祭祀”,其实就是一种收获后的庆祝。受历史条件、知识水平等限制,人类逐渐将崇拜发展成为一种信仰,逐渐产生巫术、巫师,开始了真正意义的祭祀。
2、如何选择祭祀用的牺牲物品,是由所谓“掌握神权”的祭司决定的,所以受这些祭司道德水平、思想认识、知识水平等诸多个人因素的制约,难免有人假借神之名,实行不义之举。加上,人类从来有效仿的毛病,一人的突发行为,渐渐就会演变成一种承袭。
3、“人牲”祭祀,主要出现在人类的“等级制度”产生之后,高等级的人认为低等级的人和牲畜无异,既然其它牲畜能做祭祀品,那么人类更是一种上乘的祭祀品。
4、且别说,给神的祭祀品,给死人的祭祀品不同样也有“人牲”吗?人类有一种以自己想法推测别人想法的习惯,人类觉得自己喜欢的某种东西,神应该也喜欢,人希望死后可以像生前一样,接受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