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会让人没地方住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21:08
我爸爸去年去世了。就给我和我妈和我妹妹留下一套楼房。但是我父亲生前欠下20多万外债务/。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了 请问 我是不是得把楼房卖了给人家还钱啊?

这个问题需考虑的因素很多。
比如,借钱是否以此房做抵押什么的。
但无论怎么样,现在是是事实是房产发生了继承,那么主要还是要考虑继承法的规定,那就是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那么现在的问题有两个:
1、该20多万外债务是你父亲个人债务还是家庭共同债务。
如是个人债务
如为了经商业:如成立公司,那应以公司财产清偿,与你家无关。
如是赌博什么的,因非法,可不还。
等等,需要具体分析。
2、现在的楼房价值多少?
如必须由家里还,还要看现在的楼房价值多少,如超20万,那可以以该房子抵押,制定还款计划。
有太多的理由不需把楼房卖了给人家还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