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安徽招生简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8:23:29
我需要的是2006年在安徽省本省的招生简章,不是全国招生简章!!!谢谢了!!!!!!!!

2006年安徽师范大学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6年继续在山东、河南两省招生,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招生。2006年计划招收音乐教育(本科)110人,音乐表演(本科)35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5人。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和有关省教育厅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
(一)、山东省(报名考试点设在济南招办和潍坊招办)
1、济南考点:3月1日—2日报名,3月3日专业考试。
2、潍坊考点:2月26日—27日报名,2月28日专业考试。
(二)、河南省(报名考试点设在郑州二十四中)
2月13日—14日报名,2月15日专业考试。
(三)、考生一律面报,报名时需交验下列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考证》;
2、与报名时的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3、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办理好报名手续后领取《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初试:1、演唱或演奏自选作品1—2首(占70%); 2、视唱(占30%):五线谱和简谱单声部视唱(C、G、F调)。
初试结束后即根据分数按比例在考点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1、笔试:包括音乐听力(练耳)(占20%)和基础乐理(占10%)两部分; 2、演奏或演唱自选作品2首(占70%),其中须有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
本校招生组在考场对复试情况予以录像,带回学校复审。学校将按招生计划的3—5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3月下旬向线上考生寄发《专业合格通知书》,并告之专业成绩名次。
五、文化考试:参加考生所在省的统一高考。
六、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和安徽省的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我校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