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的儿童作的笔录受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2:40:20
我是一个未成年儿童!我爸爸出车祸去世!由于我爸爸入了保险!所以保险公司来我家作笔录!当时家里没有大人!他就问我问题!我什么都不知道!他说走个形式,还说有急事叫我快,我就按他的意思写下来了.并且签名按手映了!之后他拿此证据想不给保险金!我想问问!此笔录受不受法律保护!我是学生!有学校开的证明!

未满十八岁属于法律上的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你所写的书面材料,不具备法律效力.

他违法了,一是那个人没有侦查权,即你的‘笔录’没有法律效力,二是如果是有侦查权的人询问未成年人,要有监护人在旁边,经过监护人允许后才能私下询问

首先对于你的遭遇表示同情。
因为你未成年,所写书面材料不具法律效力,所以笔录无效。

根据你的陈述来看,你未满18周岁,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这并不妨碍你的证词的效力。不过,你的笔录本身调取的程序存在问题,所以你的笔录的效力无效并不是因为你的年龄问题,而是保险公司采集笔录的程序存在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我打个笨比方,比方说,一个成年人和一个未满18岁的女学生发生了性关系,双方同意。那么如果在完事后。女的去告男强奸。其强奸罪名必是成立的。

保险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孩子你别害怕,有法律为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