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45:27
我最近看中了一套房子,可我看到开发商的土地证上的使用年限是2007至2068年,为什么呢?土地的使用年限不是应该最长有70年吗?

你不用担的,新的物权法中规定,如果到了使用年限后地上物仍然存在,就自动续期。这个使用年限对于咱们来说不是很重要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也就是说这块地是开发商1998年买回来的.最后年限也就是2068年.(并不是说房子是07年买的就一定最后日期是2077年)是按取的该土地的时候那个日期算的.

这种情况可能是开发商很早就拿到地了,为了卖个好价钱,捂了十年才开始卖楼,所以你的实际使用年限少了十年。

根本不用担心,
说明开发商在卖给你前,
将这块土地或者房屋空置了10年,
所以你的土地使用权就只剩下60年,
但是土地使用权期满后,
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
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
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但那也是60年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