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归属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23:05
我在两年前购买了一辆小型机动车(小摩托),有正规发票,但购货人不是我,我也没有上过牌照。最近我这辆车被警察扣留,原因是有人报案遗失一辆机动车,此车的钢印号竟然和我的车一样,请问,该车应该发还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由此可见,《机动车行驶证》只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必要证件,而不是证明机动车产权的证明文件。
当然,现实中我们一般是拿到车之后就入牌,入牌之后一般就以《机动车行驶证》里的车主为机动车的所有权人。但是在车辆没有入牌的情况下,我认为,不能因为这样就否认了所有权人对车辆的所有权。在没有入牌或者是入牌之后发生了所有权纠纷的情况下(很多车厂的乡巴老会在钢印号上乱搞,甚至可能登记上网的时候都打错了),这个时候我认为发票是有力的凭证。所以建议楼主向交通管理部门出示必要的证明文件,比如发票,交由他们查明,估计问题不大。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