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23:41
1.我家房子暂时是房屋使用权,证明凭证上面名字为我自己
2.户口本上户主为我,然后还有其他3人,分别是奶奶。叔叔,妹妹
3.叔叔和妹妹2年前把户口放在我们这里,但立了纸张协议说与本房产权没有任何关系
以上3点之后我想问下,奶奶如果要求拿取房屋的中自己的份额逼迫我出卖房屋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既然立了协议,叔叔和妹妹是否有权利要求房屋的份额,他们户口在我这里是否有权利要求居住

如果你所说的房屋使用权是房产部门发的房屋使用证明的话,假设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话,则该房屋属于你自己,其他人无所有权,户口与房屋所有权没有任何关系,即叔叔和妹妹、奶奶均没有所有权,且无权要求居住.
以上分析是在房屋使用权登记在你的名下,且没有其他纠纷情况下得出的。

有啊,你占的多,其他人占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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