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婚姻成立的一些问题,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17:20
我现在正在赶工论文,但是写到成立这一点,我有点搞不明白了.....
婚姻的成立要件中,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点:1、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是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但是还有一个婚姻成立的一般成立要件...
(一)存在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当事人应为异性
(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须有身份行为的效力意思(婚意),即以确立夫妻关系为目的
就是这两个我搞不懂,到底是谁包含谁,还是两者是不是平等的,他们中间有什么联系。论文中要写婚姻的成立要件,是要写哪个,还是两者全都写。
谢谢各位大师啦,我学艺不精,笔记也丢了,现在很模糊.........

婚姻的成立要件是: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是成立要件。
婚姻成立后,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以下情况,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这些是婚姻的效力要件。
因此,对应你所说的,一)存在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当事人应为异性
(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须有身份行为的效力意思(婚意),即以确立夫妻关系为目的 。这是婚姻的成立要件。
1、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是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这是婚姻的效力要件。是两个问题。
成立要件是事实判断,是形式上的。
效力要件是价值判断,是实质上的。
可以参考合同的成立要件和效力要件。

两者全写。
(一)存在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当事人应为异性 。是说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不能是同性。

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须有身份行为的效力意思(婚意),即以确立夫妻关系为目的。是说双方必须完全一只表达结婚的意思,即完全自愿,而且目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