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申请入户遇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22:29
男方属广州常住户口,女方属外地;
86年时非婚生一子,并于同年结婚,几年后虽然离婚,但于91年复婚。
第一次办理入户是04年11月,办理方以非婚生子为由,罚款约2000元,并拒绝办理入户。
第二次,也就是现在办理,办理方又以非婚生子罚款时间尚不足5年为由,并拒绝办理入户。(以办理方的解释就是说,从罚款单时间上看,到今年2008年1月尚不足5年,不予以办理)

从复婚时间上看来,已经不止十年了,应该可以办理入户。其违反生育计划罚款虽然是在04年执行,但违反生育计划的时间是在86年,按照规定所说的已经超过5年了。

现在到底要怎么搞这事?
现在男方是广州的常住户口,孩子也入了广州户口,但就是女方尚未入广州户口。

许多地方将给非婚生子上户口看作是一种“惠民”措施,只因传统的做法是公安部门的政策性操作不给非婚生子上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根据宪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中国公民是当然有权办户口!
中国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禁止给非婚生子上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公安部门的政策性操作不给非婚生子上户口,这完全是计划经济下不尊重法律的“法律思维”!!更是对宪法第三十三条和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赤裸裸的践踏!!!
这些是条列,你可以再去带上专业录音机,录下或者让其书面写下.如果还不给办理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了.
新年快乐.

超生的话,满十年后就可以入户了。是不是办理方有意为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