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年实行士官军衔制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28:50
比如以前有上士中士之类的,什么时候改为一级士官之类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曾两度实行军衔制度。1955年----196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设军衔八等 20级: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大元帅军衔的设置虽然立了法,但没有授予,实际上授了的军衔是八等 19级。1988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起初军衔设六等18级,后改为六等 19级,现在的等级构成是:将官设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尉官设上尉、中尉、少尉三级,士官设军士长、专业军士各一至四级,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兵设上等兵、列兵两级。

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
1999年下半年取消军士长(设四级),专业军士(设四级),上士、中士、下士衔称。改为士官军衔(设1— 6级,6级士官最高)。新式士官、士兵军衔,均采用V型折杠。目前军官军衔未变。武警士兵肩章也有数次修改。现行武警警衔同解放军军衔式样,仅颜色不同。

1980年3月12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