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院长和法官一起投诉,怎么取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25:06
我的相邻纠纷案.没有鉴定程序,却被拖了近两年.还未结案,他说普通民事案件拖一两年是很正常的.如果要处理,全国有四分之一的法官要处理.
我去人大信访室、检察院投诉了。到人大投诉书还有人大新任副主任的批字,也放到了法院院长的桌面了,院长给我看了,一个多星期了。还没有任何回音。
但是法官跟院长很熟的,法官根本不怕。他和院长熟他就不怕投诉了吗

《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普通民事案件拖一两年是很正常的”这种说法本身便不正常,而法院这种做法本身是极不负责的。

关于投诉,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但是你可以考虑起诉该法院。

你不想活啦,敢跟国家对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