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的求助?!急~~~~~~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17:25
我是单位招聘的社会化用工人员,单位是在决定要我之后才去联系的中介公司,硬要我跟中介签合同,工资也是先由单位付给中介,中介每月扣除60元再转入我的帐户.合同从07年9月生效,签了一年,试用期也为一年.一年以后继续和中介签合同,到时候我拿到手的工资会比现在多一些,但保险金之类的还是和原来一样,跟本单位的正式员工相差很大.请专家帮我分析分析,这种做法合法吗?单位让我和中介签合同而不直接和单位签合同是不是为了逃避一些责任?我现在做的工作和正式员工没什么两样,但拿到的工资却比他们少很多.现在签了合同才四个月,中介却叫我去重签合同.我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中介和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会不会在合同中下手脚呢?我们这样一直跟中介签下去是不是就永远不能成为正式职工呢?
我现在真的很不理解这种用工制度,先谢谢专家为我解答了:)
非常感谢!!!

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但我希望通过我的了解,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曾经参加了广东移动的招聘。其中一次是广东移动总公司为下属各公司招聘,另一次是广州移动单独招聘。但是这中间是有差别的。
广东移动总公司来招的是正式员工,都会和各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是广州移动就是通过嘉骏劳务中介所来学校招的。为什么广州移动不让总公司一起招聘呢?这就和你这的情况一样,就是和中介公司签合同。美其名曰“劳务派遣”,即你讲的社会化用工方式。
这中间确实有规避责任的嫌疑。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和移动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工资待遇、福利、奖金、各项保险、补贴上有着天壤之别。
这种社会化用工方式可以给用工单位带来极大的用工灵活,降低其人力资源成本! 但却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不利。
所以,这个合同你要三思!

楼上说得有道理但是一定要注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