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拒绝保管公司10年前的凭证就是没有职业道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40:00
我刚开始参加工作,单位上只有我一个会计和另一个出纳,所有凭证、账户登记、出报表、申报纳税全由我一个人做,并且经理要求对于税务机关的所有事项全部我责任协助税务机关处理。并负责编写打印公司文书等工作。
现在公司经理要求我保管10年前至今的所有凭证账薄(因我公司无专门的存放账的场所,所以账全部敞开堆放在办公室),在遭到我拒绝保管后,经理就说我没有基本的的职业道德,并说因为现在是我做账,所以所有账本就应该是我保管,如有遗失就要由我负责。
我觉得我只能对我当月的做凭证账薄做到无差错,无遗漏,在订凭证时保证凭证的完整性,如果要求我对于所有公司的账进行保管,我觉得我实在无能为力,而且觉得这是无理要求。
请问:拒绝保管就是没有会计职业道德吗?而且会计和出纳的工资一样,理由是因为出纳取钱危险性高,是这样吗?
请请大家的建议,我并不是看不起出纳,只是因为我经常在税务局,(我要求办事时再排一个同我一起去,造到拒绝,因为他们家住在郊区)所以并不是天天在办公室,经理看不到我的工作情况,就决定扣我工资(我们定的工资是一样,但实际上我比纳还低200)。
而且因为公司成立时间较长,有很多历史问题,经常有人来查阅凭证资料,所以我认为会计档案应该另有专人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如下: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的保管年限都是15年。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除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簿的保管年限都是15年;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年限都是25年;固定资产卡片是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3)财务报告类:月季度财务报告(包括文字分析),保管年限是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包括财务分析)属于永久性保管。
(4)其他类:会计移交清册的保管年限是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性保管;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的保管年限是5年。
但保管这些账簿要专柜保管,你应该跟经理讲清楚这些问题。关于工资,这个就很难讲了,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私企就不好争辩了 !

首先,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保管期限是15年,期限内不得销毁,单位的财务人员有义务进行保管。如果未到期就擅自销毁或保管不利,出现断号、毁损等情况,有关部门可以追究你们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的责任

其次,会计档 案应该由专门的档 案部门进行保管,设立专门的保管柜,不能随意摆放。单位因为人 事紧张或规模有限等原因,无法设立专门的档 案部门的,应该由会计人员进行保管。但出纳、会计、档 案保管员应该分人负责。

第三,不要瞧不起出纳。虽然出纳相比你来说,工作更基础一些,更简单一些,但是工资相同很正常,并且出纳管现金,也是重要的岗位。出纳还有一个自己单独的岗位津贴呢。

第四,目前你们内部的人员组成和财务制 度不健全,虽然你们老板说你没有职 业道 德不太合适,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你就有保管的责任,所以建议你先妥善的保管,然后建议你们老板招一个专管档 案的会计,或者从单位现有人员中(除了你和出纳和老板)再找一个人来兼管档 案,等这个人到位了,你再和他办理档 案的交接手续

补充:确实应该由另一个人保管,所以你要提出建议

你说的对,如果在当时我也会像你这样的拒绝领导要求,因为那种环境无法保证档案的完好保存!
但是
后来一想
我觉得你应该做到:
1、如果领导再找你要你保存,你就说OK,不要讲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