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47:31
我结婚前因承包网吧,欠下几万元的债务。写下欠条之后1年多才和老婆结婚的。如果债务人来找我要钱,我老婆在法律上有义务帮我还债的不。如果法律认同是一起的债务,要怎么样才可以认为不是一起的债务。
还有,欠条写的日期到现在已经有2年了,之间我还给他几千,他写给我收条。这欠条法律上超过时间的不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债务,由婚前负债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从法律原理上讲妻子对丈夫的婚前债务没有负担的义务。但是,实际情况是你们尚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混同的,所以妻子可能依然需要用家庭财产来偿还你欠下的债务。
欠条在2年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成为自然债务(即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讨要)。但是,债权人有可能会主张在诉讼时效内积极向你讨要债务的证据,譬如你曾还过一部分欠款并答应过多长时间再还余下的等等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事实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