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了交增值税中的城建和教育附加,现在要罚钱,有解决方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11:57
这个月报税时发现,9-11月漏了交增值税中的城建和教育附加,我报税的时候没发现(我不是学财务和出纳出身,不知道要增值税的要交到地税去),我们兼职的财务也是直到这个月才发现有漏交.
结果今天我去问,地税前台的人说要罚款,10元一天...后来我问了其他人,叫我去找专管员..请问有什么解决的方法呢?
我上网查过规定,说"对纳税人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却不按规定缴纳城建税的,可以单独对其应纳的城建税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
"或处以罚款。"就是不一定要罚款吧?而且我们又是自查自报的...
拜托请告诉我这能怎么解决呢?谢谢!
谢谢回答的各位大人!!感激!总之,要先找专管员就是了...
万分感谢!!!!

相关规定是这样的:
补交税款,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处以应纳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罚与不罚,主动权在税务机关。多说好话,不行就找找关系,一般补上税款和滞纳金就行了。

补充:
这个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全国都一样。
法律上的问题,没有地域差别。

找专管员吧,说说好话,一般专管员都会帮忙的,反正补交上就好了。

没有申报地税的城建税等,除按日回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要受处罚的: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你这个也没法准确的按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定性,可罚可不罚的,找税务机关吧。

按你的说法:地税前台的人说要罚款,10元一天。估计这不是罚款,其实就是滞纳金,因为没有那家的罚款是按天计算的,而滞纳金不同于罚款,是同税款一样管理的,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少(注意:任何办法!因为电脑已经给你算死了。)任命吧兄弟。

漏了交增值税中的城建和教育附加,现在要罚钱,有解决方法吗?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 我们一直交增值税,这次发生了劳务收入,交了营业税及其城建税、教育附加、基金、所得税,请做出正确分录。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按增值税抵扣后还是抵扣前计算上交啊 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和所得税是按月缴纳还是年底缴纳? 减免增值税的同时减免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吗? 销售仪表交增值税还要交城建税和教育费吗? 问一个月除了交增值税,城建和教育费税还要交什么税吗? 月末计提税金应交增值税4200 应交城建税279 应交教育及附加234 请问分录怎么做?? 我还想问llssqq1963我出售固定资产只交增值税,不用交城建税和其他附加吗?非常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