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不幸发生,车主不幸离婚,离婚后妻需要对车祸赔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9:07
车祸描述:2004年,一长途客车发生车祸,乘客死亡4人,伤20余人。司机(负刑事责任,现在还服刑中)和车主现金赔偿医药费用和死者费用。

客车情况:属于一运输公司管理,车主个人购买。

车主情况:车主失业,2005年车主家庭破裂,与其妻离婚,车主无任何财产,妻子有国家财政收入,一子一女判给其妻抚养(2008年子女已都成人)。

问题:法院要求每月扣除其妻工资,以抵偿车祸赔偿车祸死者费用,请问妻子必须为丈夫(车主)偿还此费用么???
继续发问:
1、妻子的工资一个月1500左右,车主丈夫的赔偿费用为20多万,妻子按什么准则偿还,怎样偿还?
2、妻子怎样才能躲避丈夫赔偿费用?此次车祸,死者家属没有硬性追究,法院有关人员说要处理内部积压案件,自发处理,扣除妻子工资也许将有一部分工资中饱私囊 。

04年法院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所以你要陪同偿还。05夫妻离异,你可以提出上诉,不负责赔偿,要求法院确认原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为你丈夫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裁判文书确认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视为被告夫妻共同债务,由执行庭推定被告夫妻对该债务负连带责任,可以直接执行妻子的财产。执行完毕后,若妻子对于执行其财产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即确认债务是你丈夫个人债务,你不负责赔偿。

若上面法院批准了,你也就没下面的问题了。但若是法院不准,也就是还得从你工资扣,至于怎么扣,法院裁定。

虽然已经离婚但事情发生时还有婚姻事实,所有的债务是共同的,你一定要一起承担这二十万
用法律的角度讲你没办法,不管怎么样,你想想在事故中死去亲人的那些家属,他们宁愿用二十万换回自己亲人,但这不可能的。
做人不能太自私,要新闻上看过有人欠别人钱,他用了二十年才还上这些钱。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担的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不因为离婚消失.在妻子的工资中保留她和两儿女的基本生活所需后,承担债务.

应该是的,因为车祸发生之时他们还是正常夫妻关系,而他们离婚是在之后,所以在此情况下,其妻也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所余以保障妻儿基本生活必须标准为限。这要具体根据当地规定相应生活标准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