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住证怎么 办理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52:40
关于暂住证怎么 办理啊?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所在市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所在市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摄)

1、一寸照片3张
2、到所居住的派出所办理带上身份证,居住地址房东姓名
3、工本费5元
当天办理当天拿

流动人口须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接受户籍地、现居住地双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民碓6地人民政府管理为主。

一、流入人员须知:

(一)、暂住户口登记
非本市户籍(含七县)拟在本市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应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或村、社区居委会进行暂住户口登记。

(二)、计生情况登记
凡18-49周岁的成年流入人员,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应到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办理计生情况登记。

(三)、流入人员到现居住地后须办理哪些证件?
1、凡年满16周岁拟住30天以上的务工经商人员须办理《暂住证》。
2、凡18-49周岁的成年流入人员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必须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拟在本市务工的须凭《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