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与开业时间已满一年的企业在个人取得年终奖时计算个人所得税上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10:44
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是2007年10月刚开业的,员工发工资是从2007年10月开始的,也就是说2007年发了三个月的工资。快过年了,老板想给员工发点一次性奖金,我不知道这部分奖金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先除以12个月再按适用税率计算呢,还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先除以3个月再按适用税率计算,还是不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直接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纳税呢?我现在真得是搞不清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文件中所指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中的“全年”是不是指企业开业满一年呢,还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年,还是什么别的?请老师指教,谢谢!

年终奖的计算和你工作了几个月,公司开了多长时间是没有关系的!
他的税率的计算方法就是除以12来确定的!
并且年终奖在一个纳税年度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你前面因为一个月奖或季度奖就用了年终奖,那后面的年终奖你只能用正常工资来计算了!这就亏大了!所以慎重使用!

全年一次性奖金既不是指企业开业满一年,也不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年,而指的是奖金的性质,是指雇员全年只有一次能够得到的奖金,而不是可以多次得到的奖金,比如半年奖,绩效奖,月奖,季奖等等都是在一个年度中可以多次得到的,这些都是要并入当月工资中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根据文件精神,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除以12个月再按适用税率计算。
附:在实际征收中,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况,都是这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