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期不到3个月可以随便解雇员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47:25
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干了不到3个月,因为他表现不好,公司决定解雇他可他要求付双倍工资他才走,他声称自己又不是表现最坏的一个。当时聘用他时说的是试用期一个月,但我们公司直到现在还没有和他签订任何用人协议。他还要公司给他个解雇的理由,没有理由就不能解雇吗?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现在的新劳动法在这方面怎么规定的?
我们公司并没有和他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不是在满3个月以后仍没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吗?他在我们公司还没满3个月。

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条列或者经培训还不能胜任该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合同。按你的说法,仅仅以该员工表现不好解除合同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同时根据新劳动法,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双倍支付工资。

不可以.
新劳动法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