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费摊销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10:49
例:某公司2007年1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从1月份开始摊销开办费时,1月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96/5=19.5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9.5万元
以后每年做相同的分录,做五年,可以这样做吗?
如果不行,应该怎么样做,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应怎样调税?.

请查阅下面两个网页: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071729.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077558.html

不可以的,应该每个月都要摊
纳税调整全部调在纳税申报的第一年,因为税局只看应付工资的贷方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