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犯罪主犯是未成年,其他人是否能可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14:01
他们一伙无端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无辜伤害他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为轻伤,为首的主犯因当时不满十六周岁之外,其他几名都已满十六周岁,是否能追究他们的刑是责任,可派出所说主犯当时是未成年人,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赔点钱就算了,派出所的做法是否正确,是否有更明确的司法解释,诚恳的请法律专家们评论和指点。

其他人是可以成立犯罪的,当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已满16周岁对任何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但未成年的,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满16周岁对寻衅滋事罪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是对几种严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