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出事,劝酒人应付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07:00

新交通法并无劝酒人责任
有一个案列可以证明

小穆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单位破格提拔,他一高兴邀了五位“铁哥们”喝酒。酒席上,大家觥筹交错相互劝酒。酒宴中途,小陆因饮酒过量,提前离席回家。当时,他走路有些不稳当,小穆等虽叮嘱他路上小心,但并没有护送其回家。不幸的是,小陆在回家的路上跌到一个池塘内淹死了。小陆的妻子认为小穆等人对小陆的死应负责任,就把他们五人告上法庭,要求5万多元的死亡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无侵权行为存在。小穆等人邀小陆一道喝酒,酒席间相互劝酒,作为关系很“铁”的朋友是非常正常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反社会道德;小穆等人在小陆饮酒过量提前离席回家时,没有护送其回家的行为也非违法行为。尽管小陆的确死了,但他的死并非小穆等人的违法行为所致。小陆的死责在其自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陆对自己的酒量应当很清楚,但他自己过量饮酒,责任应当自己承担。而且,他在自己回家的路上也应当小心行事,注意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但由于其未尽注意义务,从而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显然,该死亡事故的发生与小穆等人的行为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小陆妻子的诉讼请求。

俗话说,车祸猛于虎,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远远高于因矿难、地震等灾难所造成的死亡人数。据报道,近年来,我国因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每年近10万人,平均每天死亡近300人,而其中因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3(3万人左右)。

为防止驾驶员酒后驾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不得醉酒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七章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也对酒后驾车行为做出了严肃的处理规定。

此外,全国不少城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了更加严密的防酒后驾车措施和严肃的处理规定。如北京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