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方面的论文呢 去那里找啊 百度上面没有合适的 题目 资本公积补亏 浅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6:15:35
资本公积补亏浅析

浅析资本公积能否补亏

邱晔 周歆

为了防止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操纵利润,2001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对原准则进行了修订。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将债务重组所产生的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不再作为当期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想依靠债务重组快速“扭亏为盈”似乎已不在可行。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近期一些面临ST或PT窘境的上市公司却开始利用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以避免加入到ST或PT的行列。鉴于此,本文将这一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是否合法呢?

《公司法》中关于资本公积的处理大致有如下几条规定:

1.《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法》第1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规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3.《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从以上《公司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问题值得进一步明确:

1.法定公积金与资本公积金的关系。由于《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解释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以及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于是在一些相关《公司法》的宣传资料和教科书中就出现了许多种不同的解释,给实务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从各种不同的解释中归结起来大致有以下两种:一种是认为法定公积金中包括了资本公积金。例如,在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公司法教程》中提到:“根据公积金的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