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父母给我置办的物品离婚如何处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14:02
我结婚4个月,老婆没有给家里拿回来一分钱(她有工作有工资).她的钱用处也不和我说,花钱找我要.并且还经常和我发脾气!她现在怀孕3个月了!

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和她离婚我在结婚时父母给我置办的东西和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处置!!!
我和她吵架的时候她娘家的人到我家来大闹了一通!然后把她带走了!

以结婚登记为标志,在此之前获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之后是共同财产,如离婚,则分割共同财产,目前由于对方妊娠,因此你不能起诉离婚,双方可协议离婚。

离婚!
父母给你置办的东西和房子离婚时当然还是你的。

通常是一人一半的。你老婆都怀孕了,在这种时候和她离婚是不是太残忍了?

婚姻法规定结婚后3年 夫妻财产为共有财产,你现在的情况按登记走,如果没有登记为夫妻共有财产,则该谁的归谁

如果没有太大的原则性问题,还是不要离婚的好,想想她的好,想想自己的不足,再说她现在还怀孕了,想没想过离婚后孩子怎么办,做掉吗?是很痛苦的,身为一个男人你是理解不了这种痛苦,况且她现在已经三个月了,难道要去做引产吗?多考虑考虑吧,如果没有爱过也不会走到一起的,对吗?为什么不能做在一起,心平气和的谈谈,我结婚已经三年了,还没要孩子,但是在结婚一年的时间里,你知道我们有多少磨擦吗,也想过离婚,甚至也提出来过,双方父母也做在了一起,但是最后还是好好的过日子,不管在什么时候千万不要动离婚的念头,除非是大的原则性问题,刚结婚肯定有一段的摩合期,好好谈谈吧,如果是你说的这个问题,我觉得真的绝不是你们要闹到离婚的问题,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我相信回答你问题的人应该也都会这种看法,人还要理性一些,不要冲动,多想想未来和孩子.

如果你老婆不尽责,自然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