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进厂,新劳动法签定之后,公司要把我们的工领按照新进员工对待,我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1:42:47
希望有关人士多指教………………谢谢!!!

急哦!!!多多帮忙!!!

没有办法,工资福利是企业自主行为,但是有一条企业必须遵守,那就是要保证员工最低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企业与你新订了合同,应该对于薪金有所规定,你没有看到吗?假如,你对于约定的薪金有异议,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你也可以不签新合同,等老合同期满时,终止走人啊.既然企业如此恶心,你也没有必要再干下去了,好的单位挺多的,你说是吗?祝你协商一致!

你们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你们可以据理力争,如果公司还不能改正的话,你们可以向当地工会或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伸诉.不过如此以来你们虽然是可以在这件事上获胜,但是公司方面有可能借别的事情进行报复的,你们应该想好后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