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参加公务员考试加分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53:24
少数民族参加公务员考试加分不?

少数民族参加公务员考试加分,具体加分多少各个省份是不一样的。
少数民族加分的渊源和争议:
少数民族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加分政策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在这一规定中明确了少数民族可以予以适当的照顾,故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各个省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招考的具体细则中明确了采取加分的政策,具体加分多少各个省份是不一样的。
在公务员招录中对少数民族适当照顾是符合我党执政理念的,其在一定程度能够激励广大的少数民族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同时能够促进民族团结,体现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但是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一方面个别考生为了获得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而“制造”少数民族身份,这引发了考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另一方面,在公务员录取过程中,加分政策也引发了群众对考试制度的公开、透明、公平的质疑。曾经有媒体做过加分政策对公务员录取的调查。在对考生的录取情况作进行了统计:在公示中1217名排名靠前的考生中,有519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加分,比例高达42.64%。个别岗位中也出现了入围的考生全部来自于加分。而对于公务员考试来说又十分特殊,一分之差就会将很多考生拒之门外。此外,也有人认为“予以照顾”没有明确规定是以加分的形式,而加分的标准不统一、过程不透明也会引发公众对公平、公开考试制度的不信任,从而引发多种矛盾。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3分;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10分,市厅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7分。
县(市)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5分;村委会干部(含“村官”)加5分;西部志愿者加5分;报考乡镇基层单位加5分。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