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刘胡兰题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13:05
请专家指教,毛主席为刘胡兰的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为什么不是“生得伟大,死得光荣”。我觉得后者更为贴切合理,更符合题意。
有语文老师吗?请帮忙回答,这个问题困扰我多年了。毛主席为什么用“的”而不用“得”呢?

正确应该是这样的
这里的“的”应该是代词,当“的”作代词时
pron.附着在词或短语之后,构成“的”字结构,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如:卖菜的;吃的

助词。“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如:推的推,拉的拉

用在谓语动词后面,强调这动作的施事者或时间、地点、方式等。如:谁买的书?;他是昨天进的城;我是在预售处订的票

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如:破铜烂铁的,他捡来一大筐

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如:这件事我是知道的

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3]表示相乘。如:这间房子是五米的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方言]表示相加。如:两个的三个,一共五个

同“得”,后面带补语

那知进了园门,园子里已结坐的满满的了。——《老残游记》

同“地”(de)。用在状语后,表示状语和中心词之间的修饰关系

而得de的意思中第二个是
[2]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作助词时
用在动词后面,表示能够或可以。如:我们可粗心不得;她能去我为什么去不得

用在动词和补语中间,表示可能。如:我拿得动;那办得到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连接表示程度或结果的补语。如:冷得打哆嗦;笑得肚子痛

可见用得可以用伟大和光荣来形容刘胡兰的“生”和“死”这两个动词,而用的可以用伟大和光荣来形容“刘胡兰的生和死”(冒号不一样,形容的事物也就不一样了)毛泽东意思就是为刘胡兰题词而不是为她的生死这两件事题词。

“的”后面跟的都是名词

“地”后面跟的都是表示动作的词

“得”前面跟的多数是动词,后面跟的都是形容词,表示怎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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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现行语言文字规范,毛当时受教育时尚无详细规范(猜想,但从鲁迅文字中亦不难发现“的地得”没有规范)

我觉得这事你得去问老毛,除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