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像这种情况公司的钱应该我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42:51
事情是这样的....

在上周五早晨我带着1000多块钱去交公司的电话费.在路上我的包被抢了,里面钱包,手机,什么都没有了.公司的钱也丢了.
请问谁能帮忙告诉我,公司丢的这个钱应不应该由我自己承担后果呢?我全额补给公司呢?
在上班的时候被抢的包而且是为了公事出去.
今天老板回来第一句话就问我:交电话费了吗?---因为包被抢了上周没有交上.这周一直在办挂失证件的事情还没顾上,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交电话费的话就得花公司的钱

我到底应该怎么做呢?各位给点意见吧.谢谢啦

你应该还,相当于有偿委托合同。如果是无偿委托的话,除非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赔。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跟老板说明情况比较好,如果觉得为难就自己垫,这样的情况按理是应该你自己承担全责.

你是公司的员工,受公司的委托交电话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有公司来承担,与你无关。所以,公司的电话费自然应当有公司来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托人除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可以向你追偿。
只是,可能会影响公司对你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