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假是怎么规定的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26:00
我们单位产假只允许休息90天,晚育的30天不允许休息,但是补贴照发,可是我想休息,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啊?
我想知道晚育这30天是不是自己单位规定休不休息,因为补贴是照发的

晚育假有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省市不一。

计划生育条列规定,晚育假一般是产假90天,女方年龄达到24岁可享受增加晚育假30天,是难产的还可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独生子女证的还可以再增加30天,是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产假15天。

一般产假是3个月,晚育可以奖励15天。男方产假15天,如果不休可以转给女方。如果双方同意少领取3年的独生子女费还有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方最多可以休7个月的假期

晚 婚 晚 育 假 规 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一年的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