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低保?有什么限制和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7:51:12

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夫妻一方为外地农业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

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出据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应在5日内如实提供。

(二)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补差标准,指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郑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张第一榜公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村委会张第二榜公示,同时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村委会对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审批结果张第三榜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郑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行随时申报,按月审批。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

1.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村民委员会应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经民主推选产生,一般应为村组干部、党员代表以及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农村居民代表。村民委员会应设立固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栏。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年度需继续保障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