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的问题,大家帮我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20:21
我所在的公司在2008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福利费实支实列,以后不在按照14%提取了。但是我公司2008年以前“应付福利费”科目还有贷方余额,那么这部分福利费怎么办,是挂在账面上吗?要是挂账面上的话,那么以后执行的标准都是实支实列,这部分肯定用不了,难道让它永远挂帐?还是予以冲回?

其实这一块就是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之处了。
税法上暂时没有不要计提福利费,而会计上不允许计提了。
所以呢,我们这儿应付福利费还暂时挂在帐上,没说让冲回!
我建议你还是先挂着,如果有什么变化税务局肯定会通知的;抑或是直接咨询税政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