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居的男友非常严重的打我,算不算家庭暴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52:05
我和我男朋友交往2年多了,原来和他父母住在一起,后来我和他自己搬出来住,本来一起都相安无事,可是就在这个月他打了我两次,第一次是因为他看见我给我前任男友的QQ留言,他就说我不守妇道,并且动手打了我,但是不是很严重,而且又跟我道歉,说是因为他太爱我了,我就忍了一次,可是在昨天就因为一点小事我们吵架,然后我提出分手,他就狠狠的打我,骑在我的身上打我,打了我一个多小时,现在我的脸上,身上全是淤青,脸全都肿了,他一边打我,还一边说“你爱漂亮,我就让你漂亮”他是变态的啊,我怎么才能让他受到他应有的惩罚?

马上离开这个小心眼的混蛋

一定要一无返顾的离开他,其实报复他并没有太大的必要,关键是要有一个"和谐"的结局,不能让自己受到伤害.你说对吗?

你们是同居,不构成家庭暴力。
可以按普通侵权(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或故意伤害(去法院提起自诉,让他承担刑事责任)处理。
想要金钱赔偿,还是想要他坐牢,就看你自己的想法了。
不过最重要的是有证据!!!

你们有结婚证么?如果没有,就不是家庭暴力。

马上去公安局验伤 在报案 你越忍他就越欺负你 直接报案 打你2次就没什么爱情可言了

那啥

你看好他啥了??

我要是说爱你

你也和我同居??

看来我要的女人

这世上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