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经济上的小额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34:36
我承包某电信营业厅代办点,一员工利用电信收费漏洞于2007年3月收取用户话费不入账后辞职,可以说是私吞,现在年终电信总局统计查出来盗取了1000元上下,
我多次向此员工讨回1000元,但该员工不承认,态度恶劣,我感到非常气愤,并无赖另一员工,且之前曾骗了我3000元,(已追回)所以想向大家咨询下关于报案后的表述,
1:电信总局已开出证明书,当时乱收取用户话费的时间和用户姓名,
2:我看到好像金额低于2000元派出所不受理?是不是这样的~
3:我能不能以挪用公款的名义报案或起诉?还是以普通盗窃案报案?
4:这样小额金钱是普通的报案还是有必要上法院?
3:如果上法院后是否需要人证到场?(人证为当时的用户)
6:此员工前段时间因销账偷来的笔记本现在在看守所,两案并处情节是否会更严重?一般处理这类案件是否需要很长时间?派出所会怎么处理他?
7:准备过年了却碰到这类烦事,只想尽快解决,希望朋友能帮帮我
8:1000元并不多,但该员工行为和态度真的让人失望,
提前祝各位朋友新年快乐

此案符合“职务侵占罪”要件,但是数额在5000以上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所以你可以通过民事案件来起诉他,依据是不当得利。
至于证据问题,根据我国民法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应当联系好证人为你做证。
此员工前段时间的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必然的败诉条件,但是在法庭辩论时候对你有利,你可以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向法官提出,由法官裁量。

同意上述意见,但是有的诈骗情节非常恶劣,即使犯罪金额不够追溯起点,也是可以立案侦查的,您可以报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相对麻烦。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