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有时效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21:49
请问:我的亲戚在7年前房屋动迁时,房屋承租人因在国外无法回内地,委托我帮忙办动迁之事,当时拿了动迁款,承租人叫我把动迁款交给她姐姐。现时隔7年之后,承租人突然提出动迁之事不清楚,向我提起法律诉讼,试问法律有时效性吗?

1、试问法律有时效性吗?
法律中有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2、现时隔7年之后,承租人突然提出动迁之事不清楚,向我提起法律诉讼,试问法律有时效性吗?
A当时你与承租人为委托代理关系。
其要求是“委托我帮忙办动迁之事”和“承租人叫我把动迁款交给她姐姐”。两件事情。
B如“承租人叫我把动迁款交给她姐姐”。的业务你以完成,又时隔7年,可推定房屋承租人了解并认可动迁之事。(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所以他的诉讼不 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在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时开始计算(但不能超过实际侵害20年)2年。
故承租人诉讼未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但是从权利被侵害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