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挨打了,法律常识少 请问怎么办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5:30:44
爸爸挨打,轻伤(眼眶骨骨折), 爸爸醉酒与朋友去了KTV娱乐场所,打人者判定是KTV内部人员,挨打现场正好被2楼大厅柱子挡住了摄像头,虽然怀疑是KTV服务人员,但是没有证据,请问我们该做什么?

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可要求KTV承担民事责任,KTV有安全保障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所以说,当你无法确认加害人的情况下,你可以具此规定要求KTV娱乐场所赔偿。
但是没有证据,请问我们该做什么?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KTV娱乐场所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有的证据为:在此KTV娱乐场所消费的人证或物证,在此KTV娱乐场所被殴打的人证或物证,医院的就诊记录和医药费收据等即可。

挨打就得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