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只还了一半钱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07:20
我和王书敏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经过法院调解结案,王书敏不同意卖房,答应退还我房款和违约金共计21万元整,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王书敏迫于法院贴公告:再不还钱就要拍卖房子,王书敏找了个担保人,写了保证书一定于哪月哪日还清,不还钱由担保人承担,总算匀三次给了10万,这又没事了,那十多万和利息不知道哪年哪月结清,现在的状况是王书敏和其担保人没事似的,房子还住着,房子的产权手续还在法院,已经做了查封。现在法院好像也无能为力似的,房子就一套。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王书敏和其担保人写的保证书就不起什么作用呢?已经过了他们保证还钱的日期两个多月了,还有公告不还钱拍卖房子的公告也白贴了吗?还了一部分钱就不能拍卖了吗?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1、是找法院督促其执行力度?(不过这好像不起什么作用了)
2、还是自己找点人到王书敏家去闹,不让其住消停迫使其还钱?
3、还是等院长接待日反应情况或者是上级主管他们的部门?

1·提示:执行程序没有结束,即仍在执行中

2·建议:(1)找法院执行局(庭)督促其执行;(2)院长接待日反映情况督促其执行;(3)上述两种没有效果可以到所在区(县)人大反映情况

3·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理智一些,冲动是魔鬼!

重新起诉吧,法律关系发生转移了,要求还钱。

再次起诉

找上一级法院,不过估计也没戏.最牛逼有效的办法是:找个人大代表帮你过问,他可以直接找司法机构.有法律规定必须回复人大代表.这个办法我对付过公安局,97年的时候,直接写信给市局局长,拖了8个月的事一周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