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2:27:55
我2003年入厂,在2008年1月1号前有签过两份合同,但合同只是签名后就交到公司去了。本人手里没有。
在2008年1月1号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这次是各执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对补偿没有详细说明,合同内容只是说按新劳动法执行。
我现在想辞职,我想请问一下我辞职能拿到新劳动法所谓的做满一年辞工就补贴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的补偿吗?
我做了四年零八个月我能拿到几个月的基本工资的补偿?

烦请业内人士作出简单易懂的解释。

谢谢!
公司有给我买保险,但我在网上查到保险是从2004年4月1日开始交的。

如果自己辞职时公司以自己辞职没有补偿为由不给出补偿我该怎么办?

有谁能帮帮忙吗?
谢谢啦!

工龄是你进公司之日开始就算起来的,我不同意楼上的说法.
自己辞职没有补偿金,除非你们有协商规避协议.就是你辞职都不能从事竞争单位的相同职业.
用人单位违法有相应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定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你中间一直有合同签定
是可以的!
我做人事的,我见的多了
但是,如果你2003签定了一次
中间没有
新劳动法开始又有了
你是没有的,按照新法律规定,你没有满一年的工龄
但是如果你的保险从进公司开始一直有交的话
是可以的,你放心好了

好像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请卓然一梦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