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交法怎么责任认定 在农村道路上的事故 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29:10
请问在农村道路上 机动车应该负全责 行人一点责任都不负吗? 就算行人往机动车上倒 也应该机动车的责任吗?有没有细致的法规呀?怎样责任认定的

如果楼主有证据证明是行人故意撞机动车,则机动车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规定: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

由上可以看出,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楼主说的“农村道路”不属于“道路”,应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楼主询问的《新交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七十六条是新修改的,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请楼主详细阐述事故经过,本人一名事故民警,也可加本人QQ36358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