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关于商品出口商检有什么新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5:27:45

自2008年1月1日起,商检局与海关联动,实行了新的政策: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对于报关单位来说,工作量和费用都有大幅增长。
最严格的包括:
1.报关单涉及法检商品的,必须录入通关单编号(一票报关单只允许录入一个通关单编号)。
==〉意味着如果一票货里面有若干份通关单,就必须相应的提供对应份数的报关文件,报关费/商检费成本大大提高。

2.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一致。
==〉不可随意更改报关文件的项次,做文件的时候要参考自己的商检申报资料,很容易出错哦。

3.报关单涉及多项商品的,必须先录入法检商品,后录入非法检商品。
==〉也就是说,如果一套报关文件里包括了有商检的以及不需要商检的不同类产品,在排位次序上要特别注意。又一个需要细心检查的部分。

4.报关单申报口岸与通关单中的关区代码一致
==〉对于异地报关是一个考验,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解决的?

5. 企业取得纸质通关单后,可通过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www.ECIQ.CN)查询通关单状态信息。
==〉如果万一海关没有收到通关单的信息,还要多方联系重新发送,这么一来又多一道关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