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户申请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41:42
家有一奶奶(户主,有400元退休金),父亲(腰部骨折但是还可以行走,无工作无收入),我(在校大学生),父母离异.这样的条件可不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户?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城市低保要看 当地的生活水平 和申请人年平均可支配收入 而定的 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民政部门去看看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30元,由劳动能力的要先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