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承包合同最长是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20:36
我家有一片林子,想问下最长的使用期限,要是在签合同能签多久?

曾培炎就退耕还林还草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记者就人们对退耕还林还草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国家计委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曾培炎。
  问: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的政策主要有:一是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的标准,长江上游地区为300斤,黄河上中游地区为200斤。如果农民认为粮食补助不足以补偿退耕田的粮食产量,可以不退。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需要退耕而实际亩产粮食超过补助标准的,由省级政府进行调剂,应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对应税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原收益水平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放给农民。二是国家给退耕户适当的现金补助。考虑到农民日常生活需要,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按退耕面积每年每亩补助20元。三是国家向退耕户提供造林种草种苗费补助。种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每亩50元计算,可直接发给农民自行选择采购种苗。四是实行“个体承包”。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植树种草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由县级人民政府逐块登记造册,核发林草权属证明,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