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权限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15:22
爷爷奶奶有三个儿子,老三以故,留有一子(户口是假的),爷爷奶奶跟我父母还有三婶(未和我三叔办理结婚手续)同住一个院,爷爷和奶奶都是我父母赡养,现在奶奶突然去世了,无耻三婶在我们抢救老人的时候把奶奶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林业局批准盖房子的批文都偷去了,要抢占奶奶的两间老房子,批文上是爷爷(以故)的名字,请问她有权利过户到她名下吗?还有,自己盖的老房子只有林业局的批文,上边是爷爷的名字,请问这个房产权限怎么界定?如果我们想查下老人在银行是否有存款,要通过什么机关,那些手续?如果可以查存款,存款近期被取走,请问可以查看银行监控录像吗?

爷爷、奶奶是否有遗嘱?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查老人存款,要经公证处公正。
“三婶”要把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也要经公证处公正,所以她过不成户。
“三婶”要想继承,要经法院认定其婚姻合法(事实婚姻)。
老三留有的一子,如亲生,可代位继承。如非亲生,要等“三婶”婚姻事实的法院认定。
最好先去法院,进行确权之诉,这样爷爷、奶奶的所有财产就在法院的保护之下了。如存款被取走,法院会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