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该不该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9:20:34
假设我爸爸和别人一起开了合伙企业,他作为法人代表。现在倒闭了,债权人要求我们还钱,是不是就是向我爸爸要???我们需要先申请破产吗?如果破产后还是还不了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

首先要弄清你爸爸和他人所办的是合伙关系的企业还是办有限责任的公司。如果是合伙的法律关系,那么是要承当无限责任的,也就是债权人可以向你爸爸要钱,就算是破产了,也是可以向你爸爸要钱的。如果是有限责任的公司,那么只会承当有限责任,以公司的有限资产偿还,也就是说,公司的资产还光了,债权人不再向债务人要钱了。

1 该合伙企业有没有登记,是否为无限合伙?如果是无限合伙,申请破产也是徒劳的,因为要承担无限责任。
2 债权人向合伙企业要钱,对外合伙企业的各个合伙人都有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对内,各个合伙人按约定一同承担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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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搞清楚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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