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但没拿到钱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2:32
我2008年1月17日给人打了5万元的借条,商议他在2008年1月25日前打到我指定的帐户上,他给我写了个证明,写的是在2008年元月25日前如果打不到我指定的帐户上我在2008年1月17所写的借条就作废,后来他没把钱给我打到我的卡上,又说把我写的借条丢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如果他过段时间把借条拿来问我要钱怎么办?(我给写的借条格式合适,利息,还款日期,手印都有),他写的证明能起作用吗?
问题补充:我给打的借条:今借到***人民币50000(五万)元正,月利息***,2008年古8月底归还.上面有我的身份证号,手印,署名.
他给我写的证明:***在2008年1月25日前将50000(五万)元打到***的卡上(卡号),否则***在2008年1月17日所写的借条作废.上面有他的手印,署名,日期日期
他现在也不给我再写一个证明,我害怕他以后把借条拿来要钱,说是钱虽没打到我卡上但由于其他原因把钱亲手接到我手里了怎么办?

你说的情况是两个证据的互相否定时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
基本来看没有什么问题。
1、他给你写的证明,为有条件(在2008年1月25日前将50000(五万)元打到***的卡上)已证明,该条件不发生时即否定了欠条的证明力。

2、如他主张该条件已发生,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他来举证,想来他不会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以把钱打到你卡的。
3、在你的情况下,仅靠一个欠条要求你还钱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

把他给你的证明保存好,如果他找你麻烦,这会成为问题的关键。这是我个人观点,最好还是听听律师的意见

找讨债公司,一般在厕所的墙上和马路的地板上有写。。